关于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
[2017] 12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市工业园区管委会,市政府有关部门:
接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《关于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》[2017]23号文件,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发生,市政府定于12月11日至12月31日在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,通知如下:
一、限行时间
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止,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,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,单日单号通行,双日双号通行。
二、限行范围
东环路(含)以西,南环路(含)以北,西环路以东,北环路以南,限行路段不含西环路和北环路。
限行车辆种类按应急预案执行。
武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
2017年12月10 日